2006-01-18 | 第一章 同步强化练习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同步强化练习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答案】C
【解释】法律包括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其他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
3.【答案】B
【解析】(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2)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4.【答案】C
【解析】授权性规范是授予人们“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5.【答案】A
【解析】义务性规范是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即“必须怎样”、“应当怎样”。
6.【答案】B
【解析】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7.【答案】A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要求具备三个条件:(1)经济法律规范;(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3)经济法律事实。其中,经济法律事实是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经济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8.【答案】C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要求具备三个条件:(1)经济法律规范;(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3)经济法律事实。其中,经济法律事实是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9.【答案】C
【解析】事件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选项C属于绝对事件,选项ABD属于行为。
10.【答案】D
【解析】经济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两类。其中,选项ABC属于行为,选项D属于绝对事件。
11.【答案】C
【解析】事件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选项C属于相对事件,选项ABD属于行为,其中选项D尽管属于违法行为,也可以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12.【答案】B
【解析】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
13.【答案】B
【解析】选项B属于与人身有关的“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
14.【答案】B
【解析】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包括:(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5.【答案】C
【解析】(1)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2)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16.【答案】D
【解析】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17.【答案】D
【解析】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述,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8.【答案】D
【解析】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9.【答案】A
【解析】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述,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20.【答案】C
【解析】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1.【答案】C
【解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2.【答案】A
【解析】教材P35。
23.【答案】C
【解析】教材P35。
24.【答案】D
【解析】教材P35。
25.【答案】D
【解析】教材P36。
26.【答案】D
【解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
【解释】我国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和国际条约。
2.【答案】ABC
【解析】(1)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法律规范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的强制性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3.【答案】ABD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4.【答案】ABCD
【解析】我国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包括:(1)国家机关(某市财政局);(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某公司的子公司、某研究院);(3)企业内部组织;(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公民陈某)。
5.【答案】ABCD
【解析】我国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包括:(1)国家机关(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如医院、工会);(3)企业内部组织;(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
6.【答案】AC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7.【答案】BCD
【解析】选项A阳光不具有经济价值,不属于“物”的范畴;选项B属于“物”的范畴,选项C属于“行为”的范畴,选项D属于“非物质财富”的范畴。
8.【答案】AC
【解析】(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三类,因此选项AC是正确的;(2)经济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之一,选项BD属于“事件”范畴。
9.【答案】ABC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经济法律规范依据;(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3)经济法律事实。
10.【答案】ACD
【解析】选项B属于刑事责任的附加刑。
11.【答案】BC
【解析】选项AD属于行政责任。
12.【答案】D
【解析】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13.【答案】ABC
【解析】(1)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而诉讼则采取公开审判制度。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2)仲裁员有法定应回避情形时,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14.【答案】ABCD
【解析】教材P26。
15.【答案】AB
【解析】不能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形包括:(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述,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6.【答案】ABCD
【解析】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但上述“规定”不包括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
17.【答案】BCD
【解析】(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2)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3)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4)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8.【答案】ABCD
【解析】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19.【答案】ABCD
【解析】教材P31。
20.【答案】AB
【解析】教材P32。
21.【答案】BCD
【解析】(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2.【答案】AC
【解析】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3.【答案】BC
【解析】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4.【答案】ABC
【解析】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5.【答案】AB
【解析】选项C适用3年,选项D适用1年。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其中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2.【答案】×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3大类,其中智力成果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用技术等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
3.【答案】×
【解析】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如偷税、逃税),但二者均会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4.【答案】√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答案】×
【解析】由“人民法院”裁定。
6.【答案】√
【解析】教材P24。
7.【答案】√
【解析】(1)在仲裁程序中,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答案】×
【解析】(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述,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9.【答案】√
【解析】教材P28。
10.【答案】×
【解析】(1)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2)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1.【答案】√
【解析】(1)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划分管辖法院。
12.【答案】√
【解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3.【答案】×
【解析】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14.【答案】×
【解析】法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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